Category: 一些无关紧要的生活。


昨天EDDY和TOMAS回国了。EDDY说回去就不来了,华丽匆忙的决定。和当初MELISA一样,和当初TOMAS的女友一样。
 
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开车在路上不知要去哪儿吃。我跟EDDY说,你回去就再也吃不到法国这么难吃的中餐BUFFET了。临走时,EDDY下楼等电梯的时候说,你还没帮我剪头发呢。无语。我在想我的修剪手艺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在阳台看着他们走远,然后不见。以后再相见有些遥遥无期,希望都安好。
 
———————–
 
在LEBONCOIN上找带JARDIN的MAISON。现在住的房子要换电梯,涨了CHARGE,连隔壁的MADAME都说好贵。于是找了另外2个朋友一起去租MAISON。
 
MIUKA已经30KG了,变得有些…无厘头。喜欢撒娇,在我唱歌的时候坐在旁边皱眉头,如此等等。耳朵还是没立起来,大概因为太喜欢坐在书桌下面了。塌下来的样子很憨厚,傻傻的。
11月11日,一战纪念日,放假。
在家做不是我的expose的ppt。
 
一天呕吐了2次,有血丝。
胃开始变得不好,似乎吃了米饭就会呕吐。
指甲很苍白,虽然平滑有光泽。
我很冷,经常。
 
还有66天我就24了。就要结束这样倒霉的一年。
不舍得还是有的。
只是学会太多东西,学会把眼里的泪在心里流。
成长并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是在某个念头破碎的刹那。
 
那天做了很伤心的梦。
黎璃说我变化太多,已经快要不认得了。
我无能为力这样的改变,总有些人和事比我本身还要固执地迫使我改变。
其实我也不想。
 
七七以前说,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孤单的。
我想她是对的。
永远不知道下一秒身边的人会不会消失,才会去珍惜。
这样很好。
所以我对有些事情竭斯底里。
我总有我的底线。
 
我刚才说过这一年很倒霉。
如果非得举例,那么我只能说,这一年里我遇见的JR比我活过的22年所遇见的总和还要多。
无语,真TMD无语。
 
回法国时一个长得很像L的人坐在我前排。
在迪拜转机时,看见他拎着个吉他,几乎以为就是L了。
然后我转了去法国的飞机,不知道他转飞了哪一班。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这个季节。
 
看了《画皮》,其实我觉得副标题应该是一个小三的成功史。朋友说这是一部《抢别人男朋友的指南大全》。
 
狐妖告诉我们,如何赢得男人的心
  
我一向不喜欢没有层次的事物,抢人家老公也罢、守自己老公也行,不各自修炼到一定段数再进行比拼就没有看头。《画皮》里的狐妖是个千年美狐,听起来就很高级,她能撼动王夫人的地位,凭没有一块赘肉的细弱身材和苍白的脸怎么行?靠的是审时度势、步步为赢,玩的的是“狠、准、稳”!
  
1)扮可怜状,博同情。
  
   甫一出场,王生将军在一群悍匪中救走了几乎全裸的周迅,她扮演的狐妖瞬间爱上了陈坤扮演的王生,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调整了表情,以弱女形象示人,前一秒还目露凶光,后一秒已是眼眸含着泪光,流露惊恐,一副楚楚动人、谁见犹怜的姿态。
  
   于是,周迅的出场相当成功,狠狠地抓住了男性同胞们的保护欲,面对那个坐在马背上的纤纤玉体,那副被解救后的灿烂笑容灌溉了在场多少男人的心,这给予他们多么大的成就感!
  
   再后来,狐妖的身世遭到质疑,说着说着,周迅的大眼睛就流出泪来,一句:“我骗你们,是怕你们看不起我。”让无数人动容,顺带又催化了一句:“我不想一个人!!”。
  
   想必多少有那么一刻,在场的官兵将士动过那个念头:如此无辜柔弱是妖也罢!
  
2)取得周边人的信任和好感,农村包围城市。
  
   “现在,她跟我周围的人越来越好。”赵薇跟旧情人求救时说得最惊恐的不是赛神仙被杀、不是妖精的手被剪刀刺伤了不药而愈,而是这句。
  
   其实王夫人赵薇并不十分在意周迅是否为妖,最后求狐妖不要再杀人也是扯淡,她最惊恐的是自己的身份被替代了。
  
   鸠占鹊巢,才是最致命的威胁。
  
   记得看过一部鬼片,《怪谈协会》中第三个故事,舒淇是只鬼,租住了袁咏仪和男友租屋的一间房,女主人从怀疑女租客和自己的男友有暧昧,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面容已经完全变成舒淇,而舒淇成了自己,并搂着自己的男友,开着自己的车,抢了自己的模特工作,没有人相信她,包括牧师都说她是鬼,还杀了她,最后她成了彻底的孤魂野鬼,也学着舒淇去当别人的房客。
  
   不晓得陈嘉上是不是直接copy了这部经典港产鬼片的桥段,却改了一个光明伟大的结局,使得此片一点都不恐怖,可以在大屏幕对老少放映。
  
   话说回来,无论是狐妖也好,舒淇那只孤魂也好,都懂得捕捉人心,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不着急向男主角表白,先深入男主角牵扯到的所有社会关系,并和你成为好朋友,取得你的信任,为你圆谎,要你欠下她的人情、要你孤掌难鸣,要你失去群众基础,要你男人想对你专一也势单力薄,要你不得不交出你的男人还心服口服。
  
3) 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展现女性特质。
  
   温柔永远是治服男人的杀手锏,这是我爸爸告诉我的。
  
   你是男人婆、女强人、假小子,可能你也会有人喜欢,但概率绝对没有小公主、小主妇甚至小荡妇夺得人心的赢面大。
  
   你可以讲粗口、喝啤酒、玩机车,但你的心上人和你周围的男性朋友们,大多将你当成哥们,和你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很难爱你。
  
   不管是男导演女导演,他们讲的爱情故事,那些爱情的美好或遗憾,往往是在影片最后,男主角看到女主角蜕变成一个很女的女人后,说:“你穿裙子挺好看的”“你留长发挺好看的”等等。
  
   此片末尾中,庞勇看到恢复女儿装的孙俪后不也绽放了充满男性荷尔蒙的笑容么?
  
   所以你纵有比金坚的执着和真心,为心上人默默做了无数牺牲和付出,但却对他拳打脚踢或者恶言相向,他是绝对不领情的,他宁可你什么都不做,他需要的是他受伤时有个人能温柔地关心他疲惫的心灵。
  
   那么,大家赶快学吧, 学学那狐妖的姿态,那一颦一笑,那为王夫人圆谎时的大度和无邪,那对王生近乎奴婢般谦卑的嘘寒问暖,那着装和气质,那一举一动的女人味。
 
 

 

 

 

写在前面—

2008年的夏天不如往年热,雨水一场一场,什么都冲淡了。

朋友们陆陆续续开始上演他们父辈的戏,结婚,生子,终老一生。他们开始和我抱怨即将来到的不自由和责任,然后缅怀曾经年少轻狂。感慨了一遍又一遍,从此要牵手走一辈子的,不是年少时信誓旦旦要娶要嫁的人。曾经陪着他们哭,陪着他们心碎,然后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出来,渐渐沉淀,渐渐宁静。总有一些成长注定要用伤害完成,到如今,他们就要有自己的妻自己的夫。希望他们可以幸福,一直幸福。 

小邪总是给我传电影,一部接一部,一句话都不说,她喜欢的都给我看。那年在西藏遇见的女孩,绝望而平静。

我很少看像白开水一样的电影,太淡,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太多,就像光,包含太多却成了透明的。你尝到的是什么味道,那便是什么味道的。

几年前就有人向我推荐《春逝》,一直没看,因为安静不下来。下午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关于爱和厌倦、伤害以及成长。简单得几乎没有情节,只有细节。甚至可以触摸到它的纹理,粗糙而细腻。106分钟,一场春天的落幕。

刚爱的时候,是真的相爱啊,是真的以为会天长地久。她在夜深的大街上等他下班,他给她做世界上最好吃的泡菜。他们一起录制最动听的声音。相拥而睡,一起吃面,一起兜风,谈许多不曾告诉别人的话。那些恍如隔世的日子。平淡而安宁。只是她得到的太坦然,甚至经营着另一份感情。他选择了挽留这段感情,虽然,他所做的一切,无论如何都显得那么苍白。

恩素,你以为我是你的速食面?” 她没回答。或许吧,没有他,她饿不死,只会偶尔地想念。

分手吧。
我会做得更好。
分手吧。
……
你……爱我吗?爱情怎么会走的这么快?
……
嗯,分手吧。

就这么分手了。好象世界上从来不曾存在这样的一份爱情。一切似乎注定都无法挽回了。茶凉了,还可以续热的,心冷了,无论如何都没法再注入热情的。

他看着依旧常去火车站等待的奶奶,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对奶奶说,爷爷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奶奶什么也没说,只是给了他一颗糖。奶奶说:“公车和女人一样,一旦走了,就再也无法挽留了。” 奶奶日复一日地等待她那已经死去的丈夫。她记得一切,记得当年爷爷对她的好,所以每日等他归来;记得他爱了别人之后的心痛,所以多少年后也年老了的外遇来忏悔还转身闭门不见。她甚至记得当年她穿的浅粉色华服和有花边的白色小伞。物依旧,华年逝。在她心里,他永远是英俊的新郎,一直没变。某个清朗的早晨,容颜苍老的她打扮停当的背影,他们的结婚照,他为她照下的一样穿着的年轻记忆,笑容甜美。她的照片也在了墙上,与他的遗照并排。她穿着婚纱静静离去,在她甜美的想象里找到永恒的归宿。所有几十年的恩恩怨怨,终于就都挂在了墙上,不再续写,不再伤人。

而他,又能为自己死去的爱情做些什么。

他看见她开着嫩绿色的车投奔另一段爱情。他像个孩子般,掏出自己的钥匙,绝望地在她的新车上划上深深的印痕。好象他已然无法挽回的爱情。在那个新男人的车上留下一道伤疤,是否还能让她心痛。

他最后也没有明白,爱情怎么没有了。到最后的最后,他已经不想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之前还是之后,他更好吗,或者他做错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后来,她回头去找他,他拒绝了。在开满樱花的街边,他淡淡的跟她说:“我要走了。”

他的拒绝不过是说明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无论曾经多么美好,对一份不论以什么方式死去的感情来说,任何的反悔或者挽回都无济于事,因为,都回不去了。

后来,他在芦苇地里,逆风而立,淡淡微笑,恬静而自然。

季节轮换,有一些成长注定要用伤害完成。无论以前多么浓烈的情绪都已经沉淀下来。春天已经离开,快到让人来不及体会它的逝去。它轻轻地走入他的生命,再淡淡地抽离开去。狠狠地,留下一个洞。慢慢地,结疤,生锈。

他们的相遇只是一场幻觉,那个春天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总有些故事要发生,也总有些故事要结尾。

  《春逝》
作玩乐想著你
想著你再不欢乐
若每日遗忘感觉
在午夜亦听到剩馀脉搏
当我寂寞想著你
想著你更加失落
静听著无涯海角
像说著遇上你是场幻觉
深刻的春季
溶解冬雪无声消逝
爱在最不安全之际
爱在最不可能之际
还是美丽
弄人思潮在萦绕
听著风听出悲调
若每日还能欢笑
在午夜亦听到泪流下了

十几年前,在同学家里第一次看《大话西游》,一群孩子在一起大声笑,只是因为单纯的好笑而已。十几年后,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大话西游》,看到最后泪流满面。什么都体会过了,无奈的、茫然的、纠结的、酸楚的,五味陈杂。

五百年前,还是山贼的至尊宝爱上白骨精,五百年后,至尊宝希望用月光宝盒找回白晶晶,却中途遇见紫霞,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可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上天让紫霞和至尊宝相遇,给他三颗痣;让她爱上至尊宝,又让她伤心,让她等待,最后让她在爱情的期待和迷惘中悲情地离开。到最后,至尊宝被杀死时才看到紫霞在自己心里留下了什么,只是一滴眼泪实在太过微小,侵蚀椰子一样的心脏所需要的过程太漫长。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可是什么都没有了,生命没有了,人也死了。“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至尊宝最后还是带上紧箍咒,改行去了西天取经。

紫霞一直以为她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她,只是到最后她猜中了前头,可是她猜不着这结局。她终于放了至尊宝的手,注定牵不住的。至尊宝也只能悔不过当初,痛也只能受着。我们都和至尊宝一样,和一个人在一起之后,不停的想爱还是不爱呢,自我挣扎的很痛苦,决定把自己解脱,但分手以后,又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可是为时已晚,大家分道扬镳,各自黯然上路。

等至尊宝戴上紧箍咒,所有的事便再也由不得他,所有的情欲都沾不得半点,他再也不是个凡人,人世间的一切便和他一刀两断。只是某一天,至尊宝看见那对和他和紫霞太过相似的恋人,女人眼中流露出的凄然欲绝的眼神令悟空心中一阵刺痛,他只能俯身在那个武士身上, 成就一段与自己无关的姻缘。却不知道自己的背影,让那个武士觉得像只狗。只是,即使知道,他又能怎样呢?紫霞已经不是紫霞,至尊宝已经不是至尊宝了。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她”。如果非要 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那个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是爱了的女人,一个曾经被他骗过的女人,一个死心塌地跟着他的女人,一个告诉他,爱上他是上天安排的缘分的女人,就在他心底成了永远的回忆。

其实谁都不知道自己某一天会不会活得像只狗。其实谁都知道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至尊宝,只是我们都没有月光宝盒,又怎能追回五百年的时光却负了另一个白晶晶又负了另一个紫霞?所以只能爱一个人,那么如果爱,请深爱。

其实《大话西游》从来都不是喜剧。紫霞那么气灌云霄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像童话一样。只是如她所言,她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局。

我们都喜欢一个爱情的开头,却不曾预见它会有怎样的结局。

愚人。

我已经很久不到这里来,一尘不变的生活快要把我锉骨扬灰。
 
我记得06年愚人节的时候我在另一个街口吹风,手里还拿着颜送我的IFISH,08年的愚人节,我在这里天气错乱的城市,想起那个不知道已经积了多少灰的IFISH。
 
某天某人生日时做的菜
 
 
 

浮生半醉。

如果女人最美在于爱情
爱情最美只在乎情窦初开
渐渐的
也容入了日子
习惯
往往带来的是厌倦或者只是平淡
而最终
是它导致了苍老
苍老往往从内心开始
渐渐蔓延
一发不可收拾
……

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小时侯是充满了希望,长大了是充满了对希望失望,失去了连幻想都没有的权利。

我现在已经不习惯每天去写日记,只是偶尔写几个字,写我想写的字。生活麻木而苍白,没有颜色,满目疮痍。

和很多事情妥协,只是因为不想再受伤害。坚强并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怕有一天我坚强到冰冷,连温暖的本能也没有了。

听说。

世界上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这里,守着自己的黑夜,盼着自己的黎明?
 
  • 那些你所不知道的事。
忘记周几的时候,和朋友在MSN上聊天,他说我曾经某一任男友要结婚了。忽然就觉得这些年一晃就过了。好多本该遗忘在过去的事情突然都清晰了起来,好多本该已经在尘埃里发霉的事情就像发生在昨天。想想自己这些年一路磕磕绊绊走过来,有点心酸。算算自己生命的四分之一就这样没有了,或许还不到四分之一。
 
前些时候J问我过年的时候要不要回去,我说不了。觉得自己一把年纪已经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十个小时的飞机真的让人生不如死。下午在家里,恍惚间还是觉得自己依然是一个人,偶尔转头看到落地窗外的与记忆里完全不一样的建筑,才醒悟原来自己不在过去了。十月初的时候给J打了个电话,他说如果能回到过去就好了,我说可是我们都知道不可能,他就笑,说我老气横秋的语气已经不像当年带个小草小花编的戒指就高兴得不得了的孩子了。我说是啊,因为好多事也不像当时那么单纯了,总要学会保护自己,即使是给自己戴上面具。
 
有时候,或者说是经常,梦见自己在空旷的黑暗里奔跑,后面有人拿着刀追我,转头却看不清那人的脸,好几次从梦中惊醒,自己裹裹被子,又翻身睡觉。想想这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现在已经很淡然了。很多人很多事现在对我已经构不成伤害,不是变得坚强,是因为不在乎。碎纸再碎几次仍然是碎纸,不会因为这样改变性质。
 
笔记本前些时候坏了,始终读不出硬盘,于是两天睡了4个小时,吃了一顿饭,一直固执的想要自己修好它。但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放弃了,又重新去买了个新的。这样无谓的固执我已经坚持得太多,所以会那样受伤,所以已经学会放弃。有人说过吧?放弃是种美德。
 
最近一直话很多,即使是无关紧要的事也会说一下,我怕某一天我会淡然到冷漠,而这个不是我想要的。那个时候自己坐在纳木错湖边看念青唐古拉的时候,心里的荒凉在现在想起来,依然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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